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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房产新政将发首套房购房补贴

不详  2012-02-10  人民网-安徽频道

严控房价,优先发展保障住房,鼓励建设中小户型商品房,满足中低收入者自住需求——

    芜湖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正式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提出2012年在严控房价的同时,优先发展保障性住房计划,并对于购买在芜首套新建自住小户型商品房的个人和外来实用人才给予财政补贴。

《意见》提出,2012年,芜湖市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房价调控政策,继续执行严格的商品住房审核备案制度,严控房价涨幅,保证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同比涨幅控制在当年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

为了引导合理住房需求,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意见》同时提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芜湖市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财政部门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同时,为了鼓励中小户型商品房的建设,《意见》明确,对购买在芜首套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财政部门再给予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对于购买在芜首套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财政部门再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芜湖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芜湖市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目前芜湖每年新增就业人员达9万多人,还有2万余人的就业缺口。为了鼓励实用和专业人才在芜湖市就业创业,对于具有特定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的的购房人,财政部门也会有区别地给予补贴。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的配套实施细则即将出台,其中会对可获得补贴的自住房范围进行严格约束,必须是在芜湖市购买的首套房才享受补贴政策。为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意见》也规定已享受往年度及本《意见》相关财政补助政策的普通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否则退回已享受的财政契税补助和购房补贴。

芜湖市住建委工会主席王荣告诉记者,对于有违反芜湖市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给予严厉处罚。

“《意见》的出台,将严格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生态、节能和中小户型普通住房。”王荣说,“对于中小户型购买首套自住房给予补贴是为了引导合理住房需求,减轻中低收入者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住房的实际压力,与芜湖市客观实际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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