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昨天发布消息称,我省将选择20个以上实力较强的县城建设县级中等城市,符合条件的县城即日起可先开展申报。
县级中等城市应符合的条件有很多项,其中包括:2010年底,县城建成区常住人口原则上需达到10万人以上;近两年在省政府县域经济分类考核中位次靠前或有提升;2010年底,县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指标,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环境建设主要指标达到较高水平等。(张伟、记者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