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用户中心 | 信息反馈 | RSS

现在的位置:首页 > 用户中心 > 查看信息:容忍代理抑或默示授权——《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解析
信息标题: 容忍代理抑或默示授权——《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解析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用户】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信息标题: 容忍代理抑或默示授权——《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解析
所属栏目: 法学论文
发布时间: 2012-10-04
信息简介: 关键词: 容忍代理 默示授权 表见代理 代理权授予 民法通则 内容提要: 从文义上看,《民法通则》第 66 条第 1 款第 3 句之规定既可以解释为容忍代理,也可以解释为默示授权。容忍代理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表见代理,在《合
提示信息(www.zgdoc.com)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用户请【点击这里】。
  以后站内文秘资源全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