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取消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企业每年少缴7.8亿] 由 [智格文秘网 (www.zgdoc.com)] 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国内资讯],内容来源于 [湖南日报],作者 [柳德新 肖建生],转载请记得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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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透明度,防止收费反弹
如何保证清理取消部分涉企涉民收费项目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石建辉表示,将提高收费透明度,防止收费反弹。
定期公布收费目录,提高收费透明度。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发布《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对仍保留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公布,主动接受企业、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未列入《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缴纳。
做好经费保障,防止收费反弹。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防止收费反弹。
规范执收行为,防止坐收坐支。近年来,财政部门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取消执收单位的收入过渡性账户,积极探索财政直接征收、委托单位执收、联合收费和集中征管方式,实行收缴分离、票款同步,确保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管理。
全省开展收费专项检查行动
为确保收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从7月29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收费专项检查行动。
这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主要为:省直、市州、县市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公用事业单位)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期间开展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重大性的乱收费行为将追溯到上一年度,重点检查国土、建设(含规划、房管)、环保、水利、公安(含交警、消防)、人防等部门和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
1、市州、县(市)区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越权制定收费政策;
2、收费单位违反规定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收费时限;
3、不执行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政策继续收费,不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减免政策;
4、收费标准长期执行不到位或者擅自减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降低后仍按原标准继续收费;
5、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强制收取或代收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将交纳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作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变相强制收费;
6、行政机关将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企业等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费;
7、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8、违反票据使用规定收费;
9、其他违反国家、省收费管理政策规定的乱收费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由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优化办统一部署实施,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及完善3个阶段。专项检查将以收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在检查工作中不予配合、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乱收费案例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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