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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
[部长信箱]关于选聘生学费补偿办法的疑问 |
所属栏目: |
公考选调 |
发布时间: |
2012-04-06 |
信息简介: |
尊敬的部长:
您好!
本人系安徽省2009年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第二批大学生村官,如今在村任职两年。
2009年省委政府公布的《安徽省2009年选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上的第二条“选聘生享受的以下政策待遇”中的第三小点,针对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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