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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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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工作职责
所属栏目: 制度职责
发布时间: 2011-07-20
信息简介: 社区服务中心经镇(街道)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授权履行本辖区暂住人员和出租房屋的委托管理职责。1、负责暂住人员、出租房屋的登记、发证、催办、检查及查验婚育证明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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