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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
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
所属栏目: |
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 |
2010-03-25 |
信息简介: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11 号《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已经2009年1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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