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用户中心 | 信息反馈 | RSS

现在的位置:首页 > 用户中心 > 查看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
信息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用户】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信息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
所属栏目: 法律文书
发布时间: 2009-04-24
信息简介: 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
提示信息(www.zgdoc.com)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用户请【点击这里】。
  以后站内文秘资源全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