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两部门向抗战老战士发放5000元生活补助金] 由 [智格文秘网 (www.zgdoc.com)] 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国内资讯],内容来源于 [中新网],作者 [安源],转载请记得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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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抗战老兵聚首。中新社发 安源 摄
中新网8月11日电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
具体发放对象包括:1.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2.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3.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4.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工作,确保9月份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到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手中。民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发放范围认真审核发放对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精心组织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要加强对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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