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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再出调控重拳 首套房贷首付调至30%以上

时间:2010-10-06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马文婷 等  浏览: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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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再出调控重拳 首套房贷首付调至30%以上] 由 [智格文秘网 (www.zgdoc.com)] 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国内资讯],内容来源于 [京华时报],作者 [马文婷 等],转载请记得注明!

☞ 此外本栏目编辑还推荐您阅读:

  个人买卖住房税收优惠收紧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通知,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此前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即可暂减半征收契税。

  此次调整还涉及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通知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通知要求,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专家解读

  力度明显比以往更加严格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这次细则再次重申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十条”,并督促各地出台落实的细则,首次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力度明显比以往更加严格。

  新政首次提及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相比4月份的新政,本次政策细则再细化,针对多处之前的细则都有补充。以北京为例,大部分现在的二手房成交纳税只有实际应纳税额的50%。新政一旦全面实施将使得二手炒家面临高额的炒房成本。针对有违法记录的开发商,新政也再次严格要求。

  利于打击外地投资投机者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这两条是全国一刀切式的政策,不再像“国十条”那样只要求房价过高城市有选择性地实行,将有利于打压投资投机性购房,尤其是外地投资投机者。“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以前的政策中对于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的贷款最低首付可为20%,现在一刀切,必须三成以上。“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这条将比较有力地堵住那些通过消费贷款买房的所谓“灰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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