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出调控重拳 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 由 [智格文秘网 (www.zgdoc.com)] 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国内资讯],内容来源于 [京华时报],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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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以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昨天,央行网站公布消息,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此前,90平米以下的首套住宅,首付款仍然最低可以享受20%的比例。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昨天也联合发布通知,自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改革逐步扩大到全国
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要求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住建部、国土部、监察部决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
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
根据更加明确的差别化房贷政策,央行和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此外,央行和银监会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央行和银监会同时要求,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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