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用户中心 | 信息反馈 | RSS

栏目导航 | 本站资讯 | 通知公告 | 国内资讯 | 国际资讯 | 教育资讯 | 其他资讯 |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站务厅 > 国内资讯

北京拟立法规定: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中小企业产品

时间:2013-02-25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 赵仁伟  浏览:196
打印打印本文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 欢迎投稿欢迎投稿

[北京拟立法规定: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中小企业产品] 由 [智格文秘网 (www.zgdoc.com)] 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国内资讯],内容来源于 [新华网],作者 [记者 赵仁伟],转载请记得注明!

☞ 此外本栏目编辑还推荐您阅读:

  新华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赵仁伟)记者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政府采购不得设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件,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送审稿)》提出,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预算金额超过3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无法从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可以从大中型企业采购。

  草案重点强调中小企业涉足行业的平等准入原则,提出北京市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创办中小企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均可以平等进入。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草案提出,市和区县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开拓市场等。北京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发展。

  此外,北京市将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民营资本成立专业专营担保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和评估奖励等多种方式,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北京市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出质融资、信用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

感谢您关注智格文秘网_智格文秘_m.zgdoc.com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今起下调 餐娱类最高降37.5% 下一篇: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启动 国务院组成部门减至25个
评论列表 共有 条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 户 名:   密码:    匿名发表   还没有注册?
评论表情:
  验证码:
站内搜索
推荐资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
喜迎中秋 欢度国庆—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
喜迎中秋 欢度国庆—热
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祝愿天下老师2023年教师节快乐!
躬耕教坛,强国有我—
2022年高考加油!祝莘莘学子金榜题名!
2022年高考加油!祝莘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秘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