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对话达成8大方面共识 116项重点成果一览] 由 [智格文秘网 (www.zgdoc.com)] 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国际资讯],内容来源于 [中国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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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执法合作:决定继续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化和加强执法合作,并充分发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所讨论情况,双方决定共同团长和各工作组将保持沟通,讨论最佳实践示范文件,以此作为未来联合调查的操作指南,并举办犯罪资产没收与追回研讨会。双方也决定于2014年秋季在中国举行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共同团长同意遣返和追逃工作小组将深化互动与合作。为此,双方工作小组将定期举行季度会议,更新中方在逃人员名单,并优先处理现有案件。双方欢迎中国监察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作为中方第三位共同团长、美国国土安全部助理部长作为美方第三位共同团长参与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
9、反腐败:决定继续加强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关于反腐败问题的交流。双方重申在二十国集团所作打击外国商业贿赂、拒绝提供安全庇护和资产返还的承诺。
10、中美海关执法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决定与美国司法部禁毒局合作,继续开展中美藏毒邮包、涉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邮包的控制下交付行动。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美国司法部禁毒局将继续加强情报交流、案件协查,开展培训和技术交流,并在打击商业瞒骗、枪支弹药和毒品走私、超量携带货币进出境、危险固体废物非法转移等领域组织联合行动。
11、中美海关“集装箱安全倡议”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决定就中美“集装箱安全倡议”加强合作。双方计划在现行的《原则声明》范畴内,加快中国海关向美方港口派驻“集装箱安全倡议”工作人员磋商。
12、中美海关供应链安全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决定签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关于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行动计划附录》。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已经在中国开展了317次联合验证,双方将继续就“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进行磋商,并寻求在2014年和2015年开展更多的联合验证。此外,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将通过开展实地验证观摩,继续积极协调双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
13、中美海关联合培训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注意到中美联合培训的有效执行,双方致力于在评估合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联合培训合作。
14、渔业联合执法:基于对使用公海流网破坏海洋生物资源的共同关注建立的伙伴关系已有21年。自从建立伙伴关系以来,有79名中方执法官员随美海岸警卫队船执法,并成功开展了18次针对违反公海禁止流网捕捞决议渔船的联合执法行动。中国海警局与美国海岸警卫队、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局渔业部门继续有效地开展此项合作,2014年将有6名中方执法官员随美海岸警卫队船只开展执法。目前,双方关于打击非法、未报告和不受管制渔业——中美开展有效合作执行联合国大会1991年12月20日通过的46/215号决议谅解备忘录今年年底即将到期,应继续延长或续签。
15、海事安全合作:支持中国海警局、中国海事局和美国海岸警卫队继续推进“中美海事安全对话机制”。此两家中国机构和美国海岸警卫队是有六国参加的北太平洋地区海岸警备执法机构论坛的积极参与方。论坛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中国海警局、中国海事局和美国海岸警卫队表示有兴趣在2014年实现高层互访和舰船互访,以分享理念和最佳实践,并加深了解与合作。中国海事局和美国海岸警卫队曾在4月举行海事安全合作的工作层会议。双方在2013年9月举行会晤,探讨海上无线电导航、卫星导航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北斗和其他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海上应用。中国海事局和美国海岸警卫队还在探索涉及国际危险货物的联合执法,发展在海员管理、航运安全、航运支持、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应对、搜救等领域的人员和专业交流项目,同时通过中长期双边行动计划加强海事安全对话。
16、交通和海事安全合作:鼓励两国交通主管部门继续与美国贸发署深化合作。在贸发署的支持下,两国交通主管部门推动了在交通安全和灾难救援协调等专业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于2014年5月13日在中国成都成功联合举办“中美道路运输安全与公路应急研讨会”。鼓励两国海事安全主管部门继续深入探讨在海上无线电导航、卫星导航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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