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解说资助政策:助学"立交桥"让贫困生上学无忧] 由 [智格文秘网 (www.zgdoc.com)] 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教育资讯],内容来源于 [新华报业网],作者 [蒋廷玉],转载请记得注明!
☞ 此外本栏目编辑还推荐您阅读:
省教育厅解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新华报业网讯 当下正值各学段新生录取之际,原先在读的学生也即将升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天,省教育厅副厅长倪道潜对我省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全方位解说。
【中小学生】
义务及非义务学段均有“困难资助”
“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这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庄重承诺。通过近几年努力,我省基本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面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目前,全省1300万名各级各类教育学生中,有727万名学生享受免费教育政策,有136万名学生享受国家各类助学金,省委省政府的承诺得到了很好的兑现。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从最初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到免除农村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改善伙食营养水平的生活费,目前所有学生均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
非义务教育阶段:在幼儿园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普通高中资助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其中对高中段特殊教育学生实行了免费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全体学生免除学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进行资助。
【本专科生】
学费虽上调,资助亦跟着“长高”
今年5月,我省根据物价水平和高校办学成本等因素,对公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本专科新生将执行新的学费标准。那么,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会不会受到影响?
倪道潜介绍,早在调整学费标准社会听证之前,省教育厅就明确要求我省高校一旦调整学费收费标准,就必须将增收的学费按规定比例,足额、及时提取后全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同时继续做好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绿色通道”帮扶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
我省己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扶困助学:一是加大政府财政对扶困助学的投入力度,省财政在2014年经费预算中安排高校学生资助经费11.84亿元,比2013年增长了23%,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特事特办,已在秋季新学期开学之前将资助经费全部下拨到各高校;二是根据中央有关部委文件要求,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限额提高到本专科生8000元,并进一步简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三是继续实施本专科学生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四是对响应政府号召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苏北和苏中有关地区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学生,继续实施学费补偿政策,其中执行新学费标准的本专科生,其学费补偿限额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五是高校严格执行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六是江苏省教育基金会今年继续安排400万元用于“圆梦助学”,专项资助苏北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入学。
|